46年2/6 |
擬定「觀光旅館標準」 |
將觀光旅館分為「國際觀光旅館」與「觀光旅館」兩種。依照「新建國際觀光旅館及設備標準要點」興建之旅館,為國際觀光旅館,依照「觀光旅館最低設備標準要點」興建、擴建,或改建之旅館為觀光旅館。 |
48年7/30 |
日本航空公司開闢台日線 |
首航班機飛抵台北松山機場,機上載有日本各界友好訪問團餘人,開啟台日觀光交流。 |
49年9月 |
公布「獎勵投資條例」 |
將國際觀光旅館列為獎勵事業之類別,使凡新投資設立之國際觀光旅館,均可申請選擇連續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對提升民間投資意願極有助益。 |
49年11月 |
實施72小時免辦簽證 |
為配合1961年(民國50年)觀光中華民國年試辦,隔年國際旅客激增,較民國49年增加78.6%。 |
52年6月 |
於松山國際機場成立「旅客服務中心」服務國際旅客與「旅館業機場代表」 |
台灣觀光協會接受政府委託,於松山機場成立旅客服務中心,以後由台灣省觀光事業委員會自辦。旅館業為禮遇國外旅客,均有代表以自用車輛接送,從而產生「旅館業機場代表」。 |
52年9/6 |
公布「台灣省觀光旅館輔導管理辦法」 |
台灣省政府為促進全省觀光事業之發展輔導投資興建觀光旅館而公布,條文共計13條。 |
53年9/6 |
「頒訂台灣省觀光旅館輔導辦法」 |
將觀光旅館分為「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兩種。 |
55年4月 |
台北市政府建設局觀光科 |
57年7月1日台北市改為院轄市,台灣省觀光事業管理局將台北市轄區之觀光業務移交台北市政府建設社局接管,北府鑑於台北國際機場座落市區地帶,為國際觀光旅客入出之門戶,配合觀光事業之發展,58年3月建設局5課改為觀光事業籌備處,65年5月11日建設局正式設置觀光科掌理全市觀光業務。 |
55年10月 |
成立「交通部觀光事業委員會」 |
交通部「觀光事業小組」改組為「交通部觀光事業委員會」,首任主任委員費驊。 |
57年1月 |
發布「台灣地區觀光旅館輔導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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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年7/30 |
公布「發展觀光條例」 |
總統公布計71條,為發展觀光產業,宏揚中華文化,永續經營台灣特有之自然生態與人文景觀資源,敦睦國際友誼,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加速國內經濟繁榮,制定本條例。 |
60年6/24 |
成立「交通部觀光局」 |
鑒於我國觀光機構林立,事權分歧,觀光政策推動不易,遂於交通部下成立觀光局,綜攬全國觀光事業之發展與管理。 |
60年6/24 |
曹嶽維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一任局長(60.6 - 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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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年 |
中、日斷交 |
日本與共匪簽訂「日匪航空協定」中日斷航,因此,日本旅客來華人數銳減。 |
63年8月 |
「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公布 |
經濟部公佈,將「觀光旅館」正式脫離「旅館」。 |
64年9月 |
朱國勳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二任局長( 64.9 - 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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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年12/6 |
成立「台北市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
第一任理事長由國賓大飯店董事長許金德先生擔任。 |
66年3月 |
頒佈「都市住宅區內興建國際觀光旅館處理原則」及「興建國際觀光旅館申請貸款要點」 |
有條件准許在住宅區內興建國際觀光旅館。 |
66年7/2 |
發布「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
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公布實施,鑑於台灣光復後,政府把旅館業與酒家、當舖、刻印、腳踏車保管業、修車、舊貨販業、遊藝場所、綠燈戶、茶室、戲院及舞廳等列為「特種營業管理」,此次新訂規則,將旅館事業脫離特種營業,有助增進各界對其之投資意願,並促進觀光事業之發展。 |
67年5/24 |
台北市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與大韓民國觀光協會觀光旅館委員會締結姐妹會成立駐「新加坡辦事處」 |
在桃園石門水庫芝麻酒店簽訂。 |
68年1月 |
開放國人出國觀光 |
我國國際旅遊市場成為雙向觀光。 |
68年6月 |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接待中心」正式作業 |
由台灣觀光協會、中華民國旅館事業協會、台北市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旅行業商業同業公會等5單位組成「機場接待中心」正式開始作業。 |
69年4月 |
虞為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二任局長( 69.4 - 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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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年11月 |
修正公布「發展觀光條例」 |
增訂觀光旅館定義、業務範圍、許可制度、罰則依據等管理條文,自此確立觀光旅館之基本法律地位。 |
71年1月 |
觀光旅館實施梅花評鑑 |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所制定的觀光旅館評鑑標準(評鑑4、5朵梅花級即國際觀光旅館)自年月日至71年10月6日至72年1月15日接受業者申請。 |
71年3/31 |
本會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
改選理監事,理事長由統一大飯店董事長莊亨利先生擔任,國王大飯店董事長張耀嚞先生擔任常務監事,總幹事楊鳳藻先生出任。 |
76年11/2 |
開放大陸探親旅遊 |
須透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辦妥探親登記,取得出境證後尚需透過旅行社辦理香港的入出境證,及台胞大陸旅行證。 |
78年1/4 |
毛治國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四任局長(78.1 - 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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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1月 |
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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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1月 |
開放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探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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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1月 |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 |
取代「獎勵投資條例」。 |
80年3/28 |
本會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
改選理監事,理事長由美麗華大飯店總經理黃杏中先生擔任,永安大飯店董事長許澄清先生及中國大飯店高銘塏協理擔任常務監事,總幹事蔡金川先生出任。 |
80年9/2 |
張自強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五任局長(80.9 - 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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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9/5 |
中、韓斷交 |
駐韓辦事處撤離。 |
83年3月 |
實施120小時免簽證 |
對美、日、英、法、荷、比、盧等國實施120小時免簽證。 |
86年10/6 |
張學勞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五任局長(86.10 - 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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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4/25 |
第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
改選理監事,理事長仍由廖東漢先生連任,西華大飯店劉梗喜總經理擔任常務監事,總幹事陳烈女士出任。 |
88年9/21 |
發生集集大地震 |
台灣發生規模7.3的強烈地震,位於震央帶的台中縣及南投縣,死亡超過2500人,失蹤33人,受傷8543人,為20世紀台灣島內之最大規模地震。 |
90年8/6 |
開放港澳地區人民第二次來台落地簽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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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11/4 |
修正公布「發展觀光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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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1月 |
開放「第3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 |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三類大陸人士包括1、赴國外留學、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或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旅居國外配偶或直系血親屬),2、赴香港、澳門取得永久居留權或旅居港澳4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隨行的旅居港澳配偶或直系血親。 |
91年6/2 |
開放港、澳地區出生之人民來台免費落地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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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6/27 |
公告「獎勵觀光產業優惠貸款要點」 |
為協助觀光產業改善軟、硬體設施,建置優質旅遊環境,全面提升旅遊品質及促進觀光事業之發展。 |
91年6/28 |
舉辦「觀光客倍增計畫」全國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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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8/23 |
「觀光客倍增計畫」 |
行政院啟動,目標在 2008(97)年將台灣打造為「觀光之島」,來台旅客人數倍增至500萬人次之思維、「套裝旅遊」之架構、「目標管理」之手段,藉發展觀光的策略,凝聚全民「人人心中有觀光,世人眼中有台灣」,「觀光生活化,生活觀光化」的共識,打造台灣成為「人人安居樂業的新桃花源」。 |
91年8月 |
第一屆台北打牙祭 |
聯合台北市各大觀光飯店及餐廳推出各式主題美食,例如梅子饗宴、原住民美食及台菜等。 |
91年9/2 |
蘇成田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四任局長(91.9 - 94.4) |
首次以甄選方式產生的觀光局局長。 |
91年10/28 |
發布「旅館業管理規則」 |
交通部發布。 |
92年1月 |
實施「國民旅遊卡」 |
自92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之發放方式修改為:公務人員於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前往服務機關(構)所在地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異地且隔夜,以「國民旅遊卡」,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 |
92年1/5 |
開放韓國免簽證 |
吸引韓國旅客來台措施。 |
92年3/20 |
爆發 |
亞洲地區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使得亞洲地區觀光旅遊市場受衝擊,來台亦難倖免,92年5月份來台僅40,254人次創下歷史新低。 |
92年4/23 |
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
改選理監事,理事長由六福宮總裁莊秀石先生出任,老爺大酒店陳武熙副總經理擔任常務監事,總幹事何忠先生出任。 |
92年10/6 |
實施「外籍旅客購物免稅」新措施 |
為吸引外籍旅客來台觀光,並提高消費意願,游院長於政觀推會議中指示辦理。 |
93年7/8 |
發布「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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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7/27 |
修正「獎勵觀光產業優惠貸款要點」 |
延長貸款期限,提供利息補貼之獎勵。 |
93年8月 |
台北市興建三星級觀光旅館案BOT簽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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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10/8 |
香港旅遊團在九份發生翻車意外 |
香港旅遊團在九份發生翻車意外,造成5死33傷。根據92年針對「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報告」顯示九份是港澳和日本觀光客最喜愛的旅遊景點之一並居來台遊客主要遊覽景點排名第五,僅次於夜市、故宮、中正紀念堂、和西門町。 |
94年2/25 |
開放第3類大陸人士來台不需團進團出 |
內政部、交通部94年2月23日會銜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放寬第三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無需團進團出,得分批入出境規定。 |
94年4/25 |
許文聖先生擔任交通部觀光局第八任局長(9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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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7/29 |
第十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 |
補選監事,由天成大飯店張鴻鵬協理、豪景大酒店陳淑貞協理,六福皇宮黃吉瑞財務協理當選,常務監事由君悅大飯店財務總劉發成先生出任。 |
| 95年5/24 |
首座飯店BOT案--「美麗信花園酒店 |
為紓緩大台北地區3-4星級旅館設施不足,由政府與民間業者聯手打造優質酒店,提供價格合理住宿環境的首座飯店BOT 案。 |
| 95年8/27 |
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成立,
10月13日揭牌 |
為落實推動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政策,成立「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簡稱台旅會),以利與大陸方面進行後續溝通聯繫及協助安排雙方協商等工作,首屆會長由本局局長許文聖出任;台旅會於10月13日,由許會長主持揭牌儀式,地址設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10樓,與觀光局業務組為鄰。 |
| 96年1/27 |
成立中華民國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 |
六福集團總裁莊秀石當選創會理事長。 |